省政府厅局委办通知

陕西省工信厅 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7 16:54:38   被阅览数:342 次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 号)要求,现就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适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新形势,以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数字化应用场景安全、安全基础能力提升为主线,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需求,从基础网络安全、云计算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大数据安全、信创安全、商用密码、车联网安全、物联网安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安全、网络安全共性技术、网络安全创新服务、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联合体、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等13个重点方向(附件1),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主体应在陕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等特点。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区或试点区,具备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等特点。

(三)每个申报主体可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2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四)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同一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工信部门提交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

(二)初审和推荐。地市级工信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项目汇总,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及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市级工信部门推荐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其中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不超过2个。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推荐材料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试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版权所有: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陕ICP备17001254号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76号陕商投资大厦8层805室
电话:029-888 60394   传真:029-888 60449   邮箱:3324804375@qq.com